发布作者: 雷雪 发布时间:2001-1-13 浏览次数:838次 信息来源:劳动午报
1月10日上午, 方庄小区方星园3区25楼一层的一餐馆在安装环保烟囱时, 与楼内出来阻拦的居民发生摩擦, 得知消息后,记者马上赶到现场进行采访。
方星园3区25楼是一栋六层砖混结构居民楼。由于楼内全体居民的一致反对, 楼下餐馆的烟囱没安成, 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安装工人已撤退,据了解,纠纷发生时,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
见到记者,居民们七嘴八舌诉说了4年来楼下餐馆的油烟和噪声污染给他们带来的种种痛苦。一直未讨回安宁而四处奔走的居民扬人杰老人说:“4年来一直滋扰居民的原来是一家肉饼店,是区环保局给居民作了件大好事,经过依法查处,去年12月13日,肉饼店终于搬走了。可谁知就在肉饼店走的当天晚上, 后脚却又来了现在的这家由四川人开的湘菜馆。”几年来对环保法颇有研究的杨大妈说:“我们实在是不想眼瞅着好不容易盼来的安宁就这么鸡飞蛋打, 现在我们不但有环保部门的支持,还有北京市新的大气法的保护, 如果店主强行开张, 我们要通过诉讼来讨回属于我们的安宁。”据居民们称,者已经市居民第二次阻拦餐馆安烟囱了。
既然居民们认定湘菜馆违反了环保法,为什么还要强行开张呢?为此,记者采访了丰台区环保局监察科一位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介绍, 区环保局的确对方星园这处居民楼下先前的肉饼店的污染扰民问题进行了行政执法,直至其因限期治理不合格而自动搬走。而新来的这家湘菜馆,因缺少环保审批手续还没能开张。依据今年最新法规,居民住宅楼底层是不允许开餐馆的,原有的如污染扰民,也应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业。 而这家湘菜馆声称使用的是原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对此, 区环保局依法责令其治理,如治理不合格, 就不能为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另据这位负责人透露,餐馆使用的房屋属于丰台区菜蔬公司所有,并出租给某信息咨询中心,肉饼店走后,该中心又与一位四川人在此开了湘菜馆。
湘菜馆使用原有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是否合法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工商局企业监督处的吴先生。 据他介绍,个体餐馆的工商营业执照的照主是不能更换的, 照如转借、出租或出售也都是不合法的。如照主与他人合作,双方必须同时具备合法征兆,如一方没有,双方就得再到工商部门重新办理合作或联营的新证照。 除此之外,照主与合作人只能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在已装修停当却未能如期开业的湘菜馆,记者见到了店家四川人赵明, 据他称,来方星园开菜馆,是因为去年12月在某报纸上看到这里出租的广告。由于从事的是老本行,赵明很快与出租方北京昊海鸿信息咨询中心签订了联营协议书, 其中规定了房租每年25万元, 并由中心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条款。 眼下, 面对愤怒的居民和不肯退房租的房主,赵明说:“我已走投无路,要是出租人提前讲明肉饼店搬走的真正原因和环保法规,我是绝不会签这个协议的。 现在光是租金和装修,我已投入不下30万,每天还要支付从老家来的10余位伙计的食宿费。这回我花了3万元安装环保烟囱也是想通过治理尽快办好环保手续。 如果餐馆不能开张, 我几年的积蓄讲血本无归, 最后怕是连回老家的路费也没了。”
记者曾多次试图与赵明的联营合作方取得联系,但均未果。 截至记者发稿时, 店家赵明也表示要以法律途径来讨回自己的本钱。芳星园居民楼下这场跨世纪的矛盾究竟是走向升级,还是能寻求到一个圆满的大结局,目前还不得而知。
午报记者 雷雪 实习生 申雪凤 蔡代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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