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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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受害者,我们帮助你!”---北京有条环保法律援助热线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0-2-21    浏览次数:841次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生活在被污染的环境中,已经够人闹心的了,如果再遭遇投诉无门,即使再乐观的人恐怕也开心不起来。
    “多个朋友多条路”,一个专门为污染受害者交朋友解难题的民间环保组织应运而生。只要你在每天上午8:30至11:30,拨通(010)62267459,污染受害者法律咨询热线就会帮你答疑解惑,告诉你应采取哪些步骤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只要你在每天下午2:00至4:30,来到中国政法大学院内文化局宿舍楼2门1号,热心于环保事业的法律专家、学者将接待你的来访,面对面地帮你出主意想办法。也许你也想不到,所有这些帮助都是免费的。 
    污染受害者法律咨询热线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对外称“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开办的。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牵头组建该中心并任中心主任,其成员由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教学的教授、副教授为主,联合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法律和技术专家、学者兼职组成。王灿发教授说,开通污染受害者法律咨询热线电话的目的,主要是想通过提供法律帮助的方式,一方面唤起公众对防患环境污染的意识和对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视,另一方面要让污染环境者付出代价。 
    自1999年11月1日热线开通以来,该中心已受理投诉电话300多个,来访数十人次。来电来访者,开始以北京人居多,目前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接待记录显示,云南昆明、江西高安、辽宁铁岭、内蒙赤峰等地都有受害者投诉案件。在群众反映的污染受害问题中,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始终是投诉的热点。据热线开通头两个月的统计,1999年11月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分别占35%和34.5%,12月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分别占49%和23%。水、电磁辐射等其他污染所占比例较高的也仅仅只能达到10%左右。 
                               
                              援助中心怎样帮受害者打官司
    看着家乡河水被污染,自己养的几千只鸭子暴死河中,北京市怀柔县鸭农张金虎日前将污染者推上了法庭。原告方张金虎称,1999年2月,他购得雏鸭3800只,在怀河中放养,不料在9月2日至10日短短几天里,几千只鸭子死了个精光。在法庭上,张金虎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8万元。 
    据“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介绍,这是他们提供援助的一起案件,委托北京正平律师事物所律师陆宏达代理诉讼。他们此前作了深入调查,认为怀河上游的一养殖场为主要污染源。怀柔县环保监测站于去年曾两次检测,发现污染者排放的污水中pH值均超过《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鸭子生活在这种碱性特别大的污水中,很快出现了褪皮、掉毛等现象,到鸭子死时眼睛都瞎了,其状惨不忍睹。据介绍,怀河河道同流域受害鸭农还有6户,另一家受害者也在“援助中心”帮助下将同一污染者告上了法庭。 
    为了帮助更多的污染受害者能够鼓足勇气走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援助中心”还为因环境污染而受到危害又确实无力支付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的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用。如胜诉,当事人返还垫付资金。如败诉,当事人可以不承受经济负担。 
    京郊农民陈景才在热线中反映,他家附近不足百米的地方,前些年盖起了一座日吞吐量上千吨的煤厂。每天百余部汽车出出进进,烟尘、尾气、噪声,把这片原本空气清新的地方搞得天昏地暗。这儿的居民平时不能开窗通风,晾衣晒被。许多无可奈何的居民只能将窗户用塑料布钉死。严重的环境污染,使这儿的居民经常感到身体不适。为此,大家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能解决问题。村民们想把煤厂告上法庭,却不知道应该怎么打官司。热线工作人员经过对这一案件的详细调查,决定支持陈景才打官司,并针对他贫困的家境,与其签订了“法律帮助协议书”,为他垫付了办案经费。 
                               
                              通过援助热线看环保诉讼
    据国家环保局信访办的统计,我国每年环境纠纷案有10万余起,但真正告到法院的不到1%,目前法院受理的环境案件数量很少,离社会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王灿发教授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大体有两个方面:其一,一些危害比较轻的污染,在环保部门就直接处理了。因此,“援助中心”受理的这方面的案件去法院打官司的还没有。其二,有关环境法的宣传、普及滞后,很多律师、法官还不知道环境法的特殊性,造成不少污染受害者告状难。环保法规定了对环境案件损害赔偿,采用被告举证原则,但诸多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很好地运用。王灿发举例说,怀柔县养鸭户认为河水污染造成鸭子死亡,那么,只要养鸭户看见有单位往河里排放了污水,就可以认定鸭子死亡是这家单位造成的。至于排放的污水是什么成分,造成鸭子死亡的元凶是什么,受害者无从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排放单位最清楚污水的成分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如果排放单位认为自己无辜,应由他提供鸭子死亡与他排放的污水无关的证据,以及鸭子死亡的原因。这就是被告举证制原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在有的法官没有真正理解环保法,污染受害者告到法院,法官常常向受害者要检测数据,这是不对的。 
                               
                              记者点评∶民间行为对法律的推动
    当前,新闻媒介对“王海”的议论正闹得沸沸扬扬,但几乎没有人否认,王海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力推动者。从这个角度上说,群众是法律正确实施的有力推动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的出现,再一次显示了群众的力量。许多人(包括受害者、律师、法官)正是接受了“援助中心”的宣传、指导,才知道了环保法的被告举证制原则,懂得了环保法的特殊性。据悉,不久前北京市政府公布的第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强调“要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强沟通和协调,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有关环保人士认为,民间环保组织从“坐而论道”到走出门宣传,再发展到为污染受害者代言,这标志着民间环保行动的重大突破。 
    记者在采访中几次问到“援助中心”为污染受害者垫资打官司的事,王灿发说,新闻舆论部门不应该重点往这方面引导,“援助中心”只是为确实无能力支付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的受害者,给予暂时垫资,“援助中心”资金有限,不可能承担更多的经济负担。那么,既然资金有限,“援助中心”靠什么进行可持续发展呢?王灿发说,中心的基金是海外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公益组织捐助的,而且捐资要专款专用,首笔捐资将完全用于免费为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尽管经费和资金都很紧张,但王灿发教授表示,至少在两年内,他们将坚持为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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