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沙蕾 发布时间:2001-1-28 浏览次数:700次 信息来源:劳动午报
怀柔两鸭农怒争环保权
日前, 怀柔县庙城镇小杜河村农民杜少余和杨宋镇梭草村农民张金虎, 终于接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污水亡鸭案的终审判决书。 杜少余和张金虎再次胜诉。
碱水里养鸭怎能不死
张金虎和杜少余都是在淮河中放养鸭子的鸭农,靠养鸭为生已有10多年了。 每年鸭子都会死上几只,这是很正常的事。但从1998年起,他们的鸭子开始大批地死亡。1998年杜少余放养的1000只鸭子,最后只剩了26只;1999年杜少余放养的700只鸭子,在短短几天内便“全军覆没”。张金虎的鸭群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这些鸭子都是从河里一上来,就趴在岸上起不来了。最多时一天就司机白纸。”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张金虎至今心痛不已。
兽医对死鸭进行解剖后得出结论:鸭子并非因病或因细菌感染而死亡。为此鸭农们沿怀和逆流而上,寻找导致鸭子死亡的原因。他们发现, 在河的上游, 距离他们放养鸭子的河段不远处,有一家直接向淮河排污的养殖厂--——庙城镇高两河养殖厂。该养殖厂排出的污水。 主要是冲洗猪舍后的废水, 而冲洗猪舍用的消毒液中,含有火碱和过氧乙酸。
怀柔县环保监测站两次在养殖厂排污口出取水进行化验,两次的检验结果, PH值分别高达9.04和9.20,已超过国家环境保护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这样高浓度的碱水里,鸭子又怎能生存呢?
把污染者推上法庭
然而高两河养殖厂并不承认这种说法。当杜少余等鸭农找到养殖厂,要求赔偿时, 被养殖厂拒绝了。养殖厂又说:鸭子不一定是因为污染而死的,可鸭农们手里分明握着卫生防疫站开具的鸭子死因的证明。……
与养殖厂协商未果,杜少余只好在1999年11月,把高两河养殖厂诉上了法庭。不久以后(99年12月初)张金虎也向怀柔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法院为鸭农主持公道
怀柔县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和开庭审理,认为被告高两河养殖厂对“鸭子的死亡负有责任”,故于2000年7月底作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2000年8月, 被告养殖厂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于2001年底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决。
与此同时,在怀柔县环保局的强制下, 高两河养殖厂终于把开在怀和堤坝上的排污口堵死了。鸭农们满怀希望地说:这下可以放心地养鸭了,但愿今年能有个好收成。
午报记者 沙蕾
(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