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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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您的环境权益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0-12-27    浏览次数:1204次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法律咨询走进王府井
    12月24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与王府井新华书店联合在后者的门前举办了“绿色申奥,环保助申奥,维护公民环境权益法律咨询".参加中心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从事环境法研究与教学的专家和学生工19人。在现场咨询的同时,他们还下发了630份“革命环境维权意识调查问卷”,共收回462份。
    在北京刺骨的寒风中,学者们耐心地解答着咨询者的问题。以为来自安徽淮北自来水厂的退休职工,本来是来王府井大街观光购物的,正好碰上这次活动,就将发生在他身边的污染问题做了咨询。他说,在里他见住房3米处建了一个大取暖锅炉,噪声和大、震动剧烈,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老人向城建部门放映,没有得到处理。后经监测,高锅炉房个方面都超标。环保局于是向拥有该锅炉的单位进行了罚款处理,但是问题并没有解决,老人于是告到法院,法院却一拖再拖,不予以受理。老人想知道,为什么法院不处理?他到底有没有权利告城建?告环保局?
    以为学者给这位老人详细讲述了有关的环保发咯,告诉他,法院不受理此案是没有道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相邻关系的沟底“给相邻方造成防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方碍,赔偿损失。”老人有权控告污染者。这位学者还告诉老人,若环保局在该锅炉房建造时,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老人也可据此提起对环保局不履行职责的行政诉讼。这位学者给老人的咨询理论严密、实践性强,最后老人满意地离去,表示回去后马上要求法院受理,他说,如果有问题,他会再请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提供帮助。
    一为过路的女教师的话代表了中旬者的心声:“这次活动太好了,北京申办奥运会的瓶颈就在于环保问题,如果像你们这次活动倡导的那样,每个污染受害者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生活就会好起来,申奥也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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