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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民起诉污染企业胜诉发布作者: 郭薇 发布时间:2001-12-27 浏览次数:1409次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地球村周刊》 12月14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谢印立等97名农民状告山东金沂蒙公司与临沭化工总厂排污造成网箱养鱼死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在石梁河水库网箱养鱼的侵害,赔偿养鱼农民损失560.4万元,并承担事故调查费和诉讼费。石梁河水库原来是连云港市的饮用水源,也是江苏省最大的人工水库,因上游企业排污污染,水质已经严 重恶化,部分区域的水质发散出明显的气味,就连水库黄砂都变成黑色,不要说饮用,就是灌溉农田都无法使用。据了解,两名被告当场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进行上诉。 上一篇石梁河水库污染案今日判决下一篇“环保英雄”今天在京受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