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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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受害者让我们来帮助你--记我国首家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作者: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2-4-20    浏览次数:1816次   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鸭子喝了排在河里的污水,褪了皮、掉了毛,死的时候眼睛都瞎了;果子受了工业废气的污染,没到成熟季节就全部落地;居民楼下的水泵,发出的噪音能把桌子上的杯子给震到地上......在北京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这一个个求助案例让人触目惊心,而不断响起的电话铃声仿佛在说:来吧,污染受害者,让我们来帮助你!
    这是我国首家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在众多的民间环保组织中,它以独特的法律帮助独树一帜,赢得了许多无助污染受害者的信任。只要你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10)-62267459,就会有专业人士解答你的问题,告诉你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可以帮你打官司。
    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到来前夕,在中国政法大学一间挂满锦旗的办公室里,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副主任许可祝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已接到咨询电话3200多个,接待来访者230多人次,回复来信120多封,支持诉讼24起。

                              大片柑橘凋落在地 
    许可祝刚刚从贵州参与了一个案子的调查回来。她拿出照片,记者看到大片的柑橘凋落在地;农民掉泪;果农跪在他们面前......讲起现场情景,她的眼圈红了。
    贵州兴义市是我国著名的柑橘产地,其特产”大红袍”有100多年的历史,全市共有柑橘种植面积1.7万亩。1994年,当地政府批准在毗邻马岭镇的万亩柑橘基地内兴建”马岭工业园区”,瓷砖厂、铁厂、硫酸厂等重污染企业相继建成。从1996年起,”大红袍”开始出现落果、落叶现象。2000年,据马岭镇政府调查表明,柑橘落果面积达到上千亩,产量比污染企业进驻前减少了400万公斤,亩产量仅为原来的46.5%。到2001年,落果面积增加到1500亩,”大红袍”绝收,果农损失越来越重。
    许可祝率领农业部的有关专家亲赴兴义调查,在现场,在当地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重庆柑橘研究所取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后,决心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生活和生存环境不受污染侵害的权利。在他们的帮助下,目前,400多位果农已联名将诉讼状交给了地方法院。法院即将立案审理。
    其实,在法律帮助中心,最多的求助者就是这些农民。创办这个中心的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当初萌发这个念头也是因为一个农民。江苏的一个养鸭大户,贷款买的4000只鸭子十几天内就死光了,其他农民养的鱼虾也死了无数。经调查,原来是周围几家大型企业排放的污水造成河水污染,导致恶果。鸭子死了,农民连贷款都还不上,更不要说花钱请律师打官司。王教授决定免费为他代理,结果这个农民得到了40万元的赔偿。王教授因此想到,如果没有一个机构为这样的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于是,王教授决定成立一个帮助中心,不仅可以帮助一些受害者,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促进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和遵守。
    这个中心的主要成员由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教学的教授为主,联合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法律和技术专家、学者兼职组成。运作的费用主要来自一些热心环保的国际基金会赞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均以志愿者的形式参与中心的法律帮助工作。这两年,中心的社会影响逐渐加大,还有来自北京、武汉、济南、秦皇岛等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志愿来此短期工作。
    在热线值班室,记者与正在值班的中国政法大学2001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生张建荣聊了起来。从上学期开始,小张已经来”热线”值过几次班了。她告诉记者,同学们积极性都非常高,特别愿意抽空来”热线”服务。对于他们这些学习环境法的学生来说,通过”热线”值班,对环境保护的现状和迫切性不再停留在书本知识和表面印象,而有了一些切身感受,同时,利用自己的知识为污染受害者提供一些帮助,心里感到非常满足。而且,在这里,各位老师都在身边,遇到难题可以马上请教。
    来电咨询涉及到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并寻求解决环境纠纷的途径。中心一般为咨询者提供几条途径,一是协商、调解;二是找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制止污染;三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中心帮助受害者聘请相关律师,费用会比一般的律师费用低。对于一些数额较大、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件,受害者如无力支付诉讼费用,中心可以为他们垫付相关费用,官司打赢了再还,如果输了,则分文不收。

                              环境纠纷逐年上升 
    据统计,2000年我国环境纠纷有18万件,去年上升到21万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中心接待的情况来看,也大致如此。
    许可祝分析说,环境纠纷增长,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好事。一方面说明公众的环境意识增强了,比如居民楼下的餐馆,发出的噪音污染、油烟污染,以前人们大多无奈地听之任之,现在居民不仅要投诉,而且还能将噪音贝值和油烟成分等专业术语以及对人体的害处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另一方面,公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热线”值班的小张来自小县城,她对此感受很深。她说,以前河水污染了,于我何干啊?现在人们就会来反映、来投诉,询问解决的途径。我告诉他们,可以找当地环保部门,他们会追问,如果环保部门不解决怎么办,有什么法律渠道,就是一定要把问题解决才行。我告诉他们,法律途径有二:一是行政诉讼,起诉环保部门不履行职责;二是民事诉讼,告侵害人,要求他进行民事赔偿。他们才满意而归。比较城市居民和农民,小张发现,农民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生产方面,而且是污染对农作物、家禽等已造成损害后果的;而城市居民则在感觉到污染有可能造成的影响、危害时,就开始寻求帮助。
    从热线咨询的情况来看,涉及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和光线污染等方面的污染和公害问题。其中反映最多的是噪声污染、水污染和大气污染。
    说起来,公众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加强,还真促成了一些法律规章的健全完善。比如北京允许居民楼一层开餐馆,当年是为了解决市民”吃饭难”的问题,近年来,居民对噪声污染和油烟污染的反映越来越强烈,使得这类投诉大大增加。2000年,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北京市修订《实施细则》时,邀请”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同志参与。他们及时反映了这一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议,其中有两条被采纳了,一是”居民楼一楼不允许新建餐馆”;二是对已有的餐馆,”污染较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要尽快治理,不达标的要关闭、搬迁”。
    相对于城市居民,农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然而,与其说他们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还不如说,长期的弱势地位使他们畏惧、担心。在中心帮助的案件中,经常有农民害怕地问:”打官司?那不是鸡蛋碰石头吗?”北京怀柔县农民张金虎养的几千只鸭子,不明原因地成批死亡。经调查发现,原来是上游排放的高强度碱性废水,直接导致鸭子死亡。张金虎在中心的帮助下,对被告进行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经济损失。结果官司打赢了,张金虎获得了赔偿。”原来农民打官司也能赢!”他一胜诉,处于观望状态的其他5户养鸭户备受鼓舞,也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除了尚在审理的以外,又有3户获得赔偿。

                              环保官司难在哪里
    作为一名大学老师,从课堂走向社会,帮助污染受害者打了这么多官司,要问许可祝的感受,就是一个字:难!
    迄今为止,中心支持诉讼的案件已有24起,除了三分之一正在审理中以外,剩下的官司,赢的和输的差不多各占一半。这个成绩,应该算不错了。中心的工作使这些从事环境法研究的学者接触了实践,有更多的机会了解社会、了解现实。然而,在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过程中,他们常常为执法不严、不力,甚至偏袒感到气愤,为受害者的无助感到着急、揪心。
    环境诉讼起诉难,首先难在受侵害的往往是普通群众,特别是农民。他们往往要面对在当地财大气粗的污染排放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是”政府的红人”,所以农民不敢去告,更不敢相信能打赢官司。中心经常遇到农民的顾虑和疑问:”那可是县政府支持的企业,每年要交多少税,咱一个农民,能告得了他吗?”
    确实,在办这些案子的时候,会遇到政府部门站在侵害方一边说话的情况。为”保护”企业,发展地方经济,一些部门甚至有意无意地掩盖事实真相,刁难调查人员。在贵州”大红袍”落果事件的调查中,有关政府部门领导都在回避”污染”一说,甚至有人态度特别强硬:”要说污染是造成落果的原因我坚决不同意”。
    目前,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有几十部之多,从环保立法来看已经比较完善,现在出现的许多环境纠纷,更多的是因为执法不到位,比如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依法行政,甚至给老百姓设置了许多障碍。拿起诉来说,现在环境诉讼起诉很难,因为受害者大多是团体,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立法原则就是简便快捷,然而现在法院都是分开审理、单独立案。比如北京房山区27户居民状告北京地方煤炭开发公司煤尘和噪声污染一案,有共同的被告和侵害事实,竟然被分成27个案件分开审理,大大增加了办案的复杂性。
    再比如举证难,举证涉及到评估依据,要有损失鉴定。农民受了侵害,大多经济困难,根本无力出钱请鉴定机构,更没有能力对损失进行科学评估。面对强大的”对手”,如果没有人帮助,根本无从举证。好在今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环境污染赔偿诉讼中明确了加害人的举证责任,这就是”举证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受害者只需证明自己有损害后果,并举出表面证据就行了,被告如要否认污染,或否认损害后果与污染有关,则必须拿出证据。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在许多法官不懂环境法,污染受害者告到法院,法官常常向受害者要监测数据,使受害者无所适从。环境专业的法律人才少,也是目前环境诉讼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许多高校的法律系,环境法课程只作为选修课,许多法律系毕业生根本没接触过环境法。
    正因为环境诉讼起诉难,一些污染受害者出于义愤,在屡屡碰壁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使污染受害者反而成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被告。山东海阳市一家日本电镀厂超标排放的废水,造成一个村子上百人受害、农作物减产。在屡次找政府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全村几百人把厂门堵了,致使工厂无法开工,造成上百万元的损失。结果,带头的因”破坏生产秩序罪”反成被告。在中心的努力下,在量刑时得以减轻。此后,该厂搬迁,当时给农民造成的污染损失无法计算,再去取证也很困难。直到今天,许可祝想到这个案子,都觉得非常遗憾。
    尽管官司难打,但中心的这些环保志愿者仍然义无返顾。今年,他们又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将开展中国西部的环境维权行动,重点支持3至5个典型环境案件,包括污染危害和生态破坏案件;收集环境纠纷处理的典型案件,推动起草环境损害赔偿法;建立中心的网站,利用典型案例和法律咨询专栏宣传环境法......
                              (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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