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王新友 发布时间:2004-2-2 浏览次数:4156次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自1999年11月起,"污染受害者"这个词开始在中国的新闻媒体上频繁出现。它源于一个民间环保组织所作的努力,这就是"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记者第一次见到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时,他正在忙于接待外地来的一位环境污染受害者。
等待了许久之后,王灿发才抽出时间和记者聊起来。王灿发出生于山东省成武县一个农家,1982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到厦门大学教书,一年后他到北大进修。在那儿,我国早期环保法规起草者之一陈正康的课深深吸引了他。那时环境法对于中国来说是很新鲜的,他一下就感觉到"那是对人类有很大好处的专业",从此立志搞环境法。1985年,他考入北大环境科学中心读研究生,毕业后到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环境法的教学。
他说,自己对农民的苦楚感受尤深,这个法律帮助中心就是"农民上访的泪水给浇灌出来的"。1995年,江苏省邳州一个农民的4000只鸭子10天之内就死光了,靠此为生的农民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住在窝棚里,贷款没法还,痛不欲生。农民想起诉排污单位,可是法院不愿受理,再说也没钱交诉讼费、请律师。王灿发在《中国环境报》上看到这一消息后,一种酸痛促使他给这位农民去了一封信,说愿意为他们打官司。后来,他先后3次跑到邳州,经过一番"激战",法院一审判决对方赔偿受害人74万元。这次胜利给他很大鼓舞,由此他想到,全国肯定有许多像这位农民一样告状无门的,于是有了一个念头,成立一个机构,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提供帮助和资助。
王灿发从1996年开始寻求资助,游说有实力的机构和个人。1999年11月1日,"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成立,同时开通了全国第一条"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010-62267459)。王灿发以他20多年对环境法的学养和律师资格,免费为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并帮助那些无力缴纳诉讼费和律师费的受害人打官司。此外,为了培养一批熟悉环保诉讼的律师和法官,中心于2001年、2002年先后在全国招收了100名律师和50名法官,进行"环境法律实务培训"。
谈话中,王灿发表现出对我国环境问题的忧心忡忡,他觉得现实离他最初立志时所要达到的目标似乎越来越远。王灿发说,这20年是中国大力推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20年,政府、媒体和民间团体都大力倡导,但自己并不乐观:中国的环境法比起发达国家一点也不少,但中国整体的自然环境却越来越差。他探究原因说,中国的法律没有真正惩罚那些环境污染的肇事者是一个重要原因,法律没有更好地为老百姓做主,使得他们遇到污染损害时,不是首先想到法律甚至根本不想通过法律解决,或者忍气吞声,或者采取极端方式。
不过,王灿发说,尽管目前我国环保状况比较严峻,但是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他深信,不远的将来,我国的生存环境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