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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知情 促企业尽责福建省环保局化解屏南厂群矛盾

发布作者: 李良    发布时间:2002-11-21    浏览次数:1267次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近日,由福建省环保局主持召开的一场以给老百姓环保知情权为主题的座谈会,化解了持续数年的屏南县榕屏化工厂与当地群众的紧张关系,双方的手又握到了一起。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郑更新表示,在对污染企业环保设施验收前召开这样的座谈会在全省还是第一次。 
    地处闽东山区屏南县的榕屏化工厂是一家由福州市出资金、技术和设备,利用屏南县丰富的小水电于1992年合作建立的中型化工企业,该厂的建立给屏南县增加了40%的工业产值和1/3的财政收入。但由于一度放松了环保工作,给附近的居民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危害,大片农林作物死亡,水源受到污染,群众健康也受到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四处上访,强烈要求给民众以环保知情权。该案一度成为国家环保总局督办的大案之一。 
    福建省环保局在调查办理此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必须按“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给人民群众以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他们一方面结合审批二期工程责成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和环境管理,同时多次派出调查组和监测组明察暗访,掌握了大量科学数据。11月20日,省环保局就二期环保工程验收专门举行了征求意见座谈会,群众代表、企业负责人和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在现场视察后又同席而坐。省环保局对工厂的生产工艺及治污设施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释。会上,群众代表张长健再次发出了要求有更多环保知情权的呼吁。省环保局副局长郑更新当场表态,应该让群众了解自己的环保权利,了解自己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质量状况中。今后环保部门还要聘请群众做环保监督员,请群众参与环保监督和对污染企业的采样监测全过程,省环保局将支持县环保局尽快完善环境监测能力,同时责成企业尽快安装在线监测仪,随时向群众通报排污状况。郑更新还责成县环保局尽快会同厂方制订突发性污染的环保预案,以确保群众的环境安全。县委书记江小元也表示,将责成县电视台每天向全县通报化工厂周围的环境质量,让全社会共同来保护环境。榕屏化工厂的洪厂长诚恳地表示,将对全厂职工进行环境教育,并欢迎周围群众对工厂包括环保在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会场的气氛越来越融洽。 
                              (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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