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丁品 发布时间:2002-10-30 浏览次数:1200次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记者 丁 品)
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过程中,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日益突出。围绕如何更好地运用环保法律武器保护西部脆弱的生态环境,保护当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使中央“西部开发、环保优先”的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主题,来自国家环保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省市高、中级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和律师、10多所国家重点高校的环境法学研究人员,以及各地环保执法和环境监测人员等50余人,聚首在于西安举行的中国西部环境诉讼疑难案件研讨会上,开展了热烈的研讨。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我国每年的环境污染纠纷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2001年高达40余万件。而西部地区由于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害群众文化水平较低、经济承受能力较差、运用环境法律手段维护自己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困难更多。本次研讨会的主办者、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于1999年11月开通了污染受害者免费咨询热线(010-62267459)。2001年4月,该中心开始实施”中国西部维权行动”,以法律手段维护受害群众的环境权益、提高其维权意识、帮助经济困难的受害当事人提起环境诉讼,促进环境法律在西部地区的执行和遵守。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一些主审法官和办案律师介绍了有关西部环境案件的审理情况。以这些典型案件为背景,与会者就处理环境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认定,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适用,以及如何加强我国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信息沟通、观点交流和深入的学理研讨。专家们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立法与执法,建立统一的环境证据鉴定中介机构和专家库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实现途径、原被告各自不同的举证范围和责任等提出了有益的学术观点、意见和建议,并就其中一些重要问题达成了共识。日本东京大学和亚洲经济所派员专程赴会。英国驻华使馆为研讨会提供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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