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工作领域 >>支持案例 >>其他 >> 四川夹江县万达瓷厂固体废弃物污染案
详细内容

四川夹江县万达瓷厂固体废弃物污染案

律师: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3-9-9    浏览次数:2994次 信息来源:

事人: 四川夹江县木城镇五里村四社雷强、王斌、白庙村三社雷爱民
案件介绍: 2000年8月1日,四川夹江县木城镇五里村4社王斌、白庙村3社的雷爱民、雷强与该镇中坝村9社签订了承包兴建砂石场的协议。协议约定:中坝村9社将其管理的青衣江边的河滩约200亩承包给上述3人,进行砂石作业,承包期为,2000年8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协议签订后,承包人经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批准,将该采砂场交雷强负责其生产经营活动,工商注册名为“永恒砂石场”并以雷强的名义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四川省河道采砂许可证等法律手续。
    同年9月,木城镇汉柏5社农民邓万钊,经当地政府批准,填写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之后,经夹江县环保局审核同意,在永恒砂石场上方1000米处,筹建万达瓷厂。
    万达瓷厂紧临青衣江,2000年底该厂建成第一条生产线,2001年4月该生产线投产;6月建成第二条生产线并投产,此后经过不断的建设,到目前为止,该厂共有两条半生产线,5座窑炉。然而,该厂在正式投产后,并没有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将其生产中产生的烂瓷砖、碳渣等固体废弃物做为采土用地回填或铺路使用,而是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将其倾倒在工厂墙外的青衣江边。据当地环保、水利部门现场勘查结果证实,其固废占地(含河道)面积1588平方米,体积高达9525立方米。且生产至今,未依法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取水许可证和交纳水资源费。
    今年6月,青衣江发生特大洪水,洪水将万达瓷厂长期堆放在江边的烂瓷砖等工业废弃物冲到江中,顺流而下,直冲永恒砂石场。待洪水过后,砂石场内的砂石料中含有约10—30%数量不等的碳渣和瓷砖碎块,挖掘机在砂石场内选择两处不同的地点,挖样证实其30公分以上的表层均含有工业废渣,从现场捡到的碎石片上均有“万达”商标字样,经比较与万达瓷厂生产的“万达”商标一致。
     
  
     永恒砂石场承包经营人要求万达瓷厂赔偿其经济损失,而瓷厂认为,这一事件的发生,应属不可抗力行为,企业不负任何责任。承包人于2002年7月找到“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此事“中心”正在调查中。2002年8月23日,中心委托刘湘律师赴现场调查,并向当事人提出如果起诉被告需要调取的证据。尚未起诉。
(YRY) 


关注微信公众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2:00— 4:30 

联系热线:86-10-62267459

公司邮箱:office@clapv.org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Copyright @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点众互动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