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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重大进展

律师: 吴佩珍    发布时间:2018-12-14    浏览次数:8268次 信息来源: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重大进展
                               —斥资2.4亿环保配套建设项目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
一、 案件背景
    2009年,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源公司”) 在霍林郭勒市准特花村旁开始修建铁路封闭装车线,2011年11月份铁路建成。在装车线的封闭设施未完工、且没有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形下,该线就正式投产。
    每天大量运煤车辆进出、进行原煤粉碎工作以及火车装卸运行产生的粉尘、振动和噪音,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2016年拍摄
    据当地村民表示,涉案建设项目包括一个铁路专用线增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铁路项目”)及五栋房处铁路环线站台项目(以下简称为“站台项目”)。原本依照涉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该公司从远方将所需运输的原煤装运到现场后,应使用站台项目中的设施(包括储煤仓、运输带及装车仓等),将煤块粉粹后,以漏斗仓自动装车系统整列装车后进行输送,整个粉碎、装卸、运输过程不产生任何粉尘。同时,为控制噪声和振动产生,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该铁路项目应在经过准特花村处架设高架桥。另外,建设单位需在高架桥处设置隔声屏或为居民装设隔声窗。然而,该公司并未完成站台项目的建设,且无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情况下,该公司在专车场露天粉碎原煤,使用铲车将处理后的煤块装入火车车厢,整个工作现场尘土飞扬,且火车车厢也未进行任何覆盖,火车运行时产生的大量煤尘散逸,造成空气污染。
    每到夏季,居民园内的农作物都落上厚厚的粉尘,不能食用。
    同时,火车运行振动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铁路路基挡住了村子的排水通道,造成雨季居民房前屋后大量积水,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二、 事实调查
    本案当事人为居住距离涉案建设项目不到85米的两位村民,也是准特花村民中距离涉案项目最近的当事人,他们上访求助多年,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2016年3月,本中心接受当事人委托,开始办理此案。经过现场调研和相关文件的核实,发现以下问题:
1. 源源公司铁路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 站台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即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因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使用,产生粉尘、噪声、振动等影响;
3. 该企业屡次经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后仍不改正,并擅自恢复生产,不法情节严重。
当地居民进一步表示,该案的取证难点在于源源公司频频利用生产季节的特性逃避行政监管:因为该涉案产业属间隙性运作,每年5月到9月是夏季,煤料需求不高,该企业会停止建设项目的运行并向环保部门表示其已停产,并欢迎环保监督,制造停产假象;到每年的10月到4月是冬季,恢复生产,该企业有时只利用晚间夜色昏暗来运行建设项目以逃避民众取证。
三、 法律行动
    针对源源公司的各项违法行为,我们协助当事人进行有效的取证工作并向当地主管行政部门提出了多项法律行动,包括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履职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以及民事诉讼请求等。
促使环保局于2016年11月16日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该公司原煤转载铲车实施查封;
    2016年11月23日,该局经检查发现源源公司擅自撕毁封条,恢复铲车使用,于是在2016年11月28日将该案移送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公安局于2016年12月16日下达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对站台项目相关部门经理进行行政拘留。
另外,因为该企业不停止生产行为,2016年12月9日霍林郭勒市环保局下达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该企业仍不履行,霍林郭勒市环保局于2017年2月7日将该案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2月20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发出行政裁定书对霍林郭勒市环保局对源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要求该企业于7日内履行义务。
此外,我们在2017年9月份被通知源源公司站台项目因为未批先建行为,被霍林郭勒市环保局处以五万元的行政罚款。 
四、重大进展
    在重重行政措施和法院强制执行下,源源公司在2017年冬季终于正式停止了长达6年的违法运行,并且斥资2.4亿兴建《地面生产系统》(旧称“站台项目”),建立封闭式储煤场,来彻底解决大风天气煤粉扬尘的污染问题。储煤仓、运输带、装车仓、吸尘器、隔声设施等设备的使用,预计将封闭粉碎后的煤块,以漏斗仓自动装车系统整列装车后输送,以保证整个生产过程不产生超标粉尘及噪声。据当事人了解,该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份完工,于2018年10月进入试运行阶段。当事人表示,该企业长期存在的污染问题,在新项目试运行之后,获得一定程度的解决。 
    

    新建完工的《地面生产系统》 
    

    装车仓启动下装车情况(试运行)
五、 结语
    在该企业在长期藐视环境责任,置行政禁令及处罚于不顾的情况下,案件通过当事人和我中心坚持不懈的努力,运用民事、行政多种法律手段,最终促使地方政府和法院要求该企业彻底解决污染和违法运行的状况,该成果得来不易,弥足珍贵。我中心将继续关注该企业的项目试运行及竣工环保验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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