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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赴安徽望江调查望江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案

律师: 戴仁辉、刘金梅    发布时间:2011-6-2    浏览次数:7874次 信息来源: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

     2011年4月6日——9日,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指派戴仁辉律师、刘金梅赴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调查当地村民反映安徽望江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美特”)大气污染纠纷一案。
     志愿者实地查看了污染企业排放废气的烟囱位置、高度及污染企业与受污染村民居住地之间的方位与距离等。据受污染村民介绍,舒美特位于古港村正北方向,距离古港村不足1公里。望江县每年中大部分时间刮北风,因而该企业排放的废气直接飘向了村民家中。自从企业进驻后,村民家里都门窗紧闭,担心企业的废气危害身体健康。据志愿者沿路观察,以该企业为中心,以马路为界限,正对着企业的片区,马路两侧的房子都被画上了“拆”,远离企业的,沿街的房子靠近企业一侧的都画上了大大的“拆”字,马路对面的则不用拆迁,而路宽不足10米。一些房子已经被拆的七零八落。
     据村民介绍舒美特是由浙江越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投资兴建的一家股份制企业,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位于受污染村民正北方向,距离受污染村民不足1公里,属于大型粘胶短纤维项目。项目占地1500亩,年产12万吨粘胶短纤维。2010年1月试产成功后,便在未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开始大规模生产。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原安徽省环保局)环评函【2008】67号“关于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望江年产6万吨粘胶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的函”,舒美特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前按《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粘胶短纤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已有居民实施搬迁,并妥善做好搬迁安置工作。但是舒美特完全无视批复内容,在未搬迁受污染村民等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情况下就径直开始大规模生产。
     舒美特无视国家环保法规,不仅在生产过程中肆意排放废气、烟尘、废水,严重影响受污染村民及周边地区众多居民的正常生活及工作,甚至对受污染村民及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因舒美特生产所排放的废气的主要成分为二硫化碳、硫化氢等,均属于恶臭污染物,不仅味道刺鼻、令人作呕,而且这两种气体都对人体具有极强的危害性。舒美特自2010年1月开始大规模生产后,生产所排放的废气一年四季弥漫在周边地区,导致受污染村民及周边居民出现喉咙干痒、咳嗽、胸闷和头晕等不适感,部分居民开始罹患支气管炎等疾病。
     舒美特粘胶短纤维项目自2010年1月份投入试生产以来,望江县环保局曾责令舒美特停止试生产,加快完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待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报安庆市环保局同意后方可恢复试生产,但舒美特在接到停产通知后并未按要求停止生产。且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尚未搬迁,大气污染物未达标排放,使得受污染村民及周边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目前本案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仍在案件受理阶段。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会继续帮助污染受害者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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