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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志愿律师赴河北青县出庭诉讼律师: 刘艳萍、刘金梅 发布时间:2010-11-26 浏览次数:4868次 信息来源: 2010年11月23日,中心指派志愿律师刘艳萍、刘金梅赴河北省沧州市青县人民法院参与原告卢凤云诉青县成原化妆用具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致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庭审。本案被告系韩资企业,自1997年始在距离原告工作楼房仅几十米处,租用厂房生产化妆用具,且在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长时间违法生产并焚烧产品废料,给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原告因长期处于污染环境中罹患肺癌,而将被告诉至法院。本案由我中心为受害人卢凤云提供法律帮助,由河北省海岳律师事务所曹东升律师、中心刘艳萍律师作为原告卢凤云的一审代理人出庭诉讼。 撰稿人:刘艳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