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刘华峰,河北迁安市镇小王庄村民
被告: 迁安市华丰造纸厂、迁安镇马家岗子造纸厂、迁安镇金宝庭造纸厂
结果: 此案正在审理中,一审尚无判决结果。
案件介绍: 原告刘华峰河北迁安市迁安镇小王庄村民,于1998年下半年承包小王庄村郭宝田的养鸡场。1999年12月日,原告新接一批6000只雏鸡,但万万没想到,不几天雏鸡有死亡,且逐日增多。后发现是地下水遭受污染。原告认为地下水受污染,原因在前三个被告即迁安市华丰造纸厂、迁安市迁安镇马家岗子造纸厂、迁安市迁安镇金宝庭造纸厂将污水排入三里河,而原告的鸡场即在三里河西侧不到30米。1999年9月,第四被告迁安市城建局对三里河实行拓宽清淤工程,加快了三里河污水向地下渗漏,导致了12月份的污染发生。因此认为,1、2、3被告是排污单位,第四被告对污染地下水存在过错,故请求法院判令上列四被告承担污染赔偿责任。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