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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市公示执法“正面清单”并接受公众意见

近期,湖北省宜昌市、潜江市、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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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清单由生态环境部于20203月明确建立和实施,分为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是指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活动中,对经筛选程序编入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的名录制度

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包括:

u  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医药、医疗设备等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

u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包括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及肉类加工、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电力、燃气与民生保障直接相关的企业;

u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包括计算机、通信电子、机械加工等污染小的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以及餐饮、娱乐、洗浴、汽车销售和维修等服务业企业;

u  重点工程项目,包括国家和地方重点交通基建、水利、拆迁安置、市政基础设施及扶贫工程项目;

u  重点领域企业,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地方支柱产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包括汽车、建材等支柱产业和出口量占产量半数以上的企业;第二类是战略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类等六类战略新兴产业;

u  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与地方生态环境局联网的企业。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为三类,包括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三类正面清单有效期及筛选条件如下表所示。

正面清单类型

实行时间

筛选条件

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截至疫情结束后的第六个月

由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认可的,可纳入疫情防控正面清单。

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ü  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绩效分级A级;

ü  环境管理规范、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运行;

ü  环境守法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ü  近两年内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发布之日起一年

ü  连续两年环境信用评价列入绿标的企业或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的企业;

ü  环境管理规范、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运行;

ü  环境守法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ü  近两年内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ü  在同行业中污染防治水平较高,生产工艺较为先进。

正在公示的湖北省宜昌市、潜江市和仙桃市三类正面清单纳入企业量统计如下表。根据统计数据,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为“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其次为“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地区

公示期

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小计

宜昌市

3.19-24

53

7

53

113

潜江市

3.19-26

22

6

8

36

仙桃市

3.19-26

48

7

20

75

占比


54.9%

8.9%

36.2%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两家机构通过蔚蓝地图收集的环境监管数据比对,未发现湖北省宜昌市、潜江市和仙桃市公示的“正面清单”中的企业近两年内曾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也希望大家关注三地公开发布的正面清单,如有疑问及时做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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