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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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环境NGO与公益志愿律师交流研讨会”通知

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7-5-10    浏览次数:20148次   信息来源:clapv


    为了更好的推动中国环境法制的建设、交流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实践、探讨环境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探索更为高效地解决环境纠纷的途径,增强环境NGO环境法律实务知识,加强环境公益志愿律师与环境NGO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CLAPV”,以下简称“中心”)联合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环助”)举办“中国环境NGO与公益志愿律师交流研讨会”。本次会议得到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的大力支持。
    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拟邀请如下人员参加
    1.环境NGO:已经采取过环境法律行动的环境NGO(包括提起环境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环境法律行动的环境NGO)且已经具备基本的环境法律知识的环境NGO工作人员20-25人;
    2.律师:办理过环境案件或者帮助过环境NGO的律师、对环境法律业务感兴趣、具有公益志愿精神的律师20-25人(参加过CLAPV举办的律师法官培训、有办理过环境案件经验的环境志愿律师优先录取)。
    二、会议安排
    时 间:2017年6月4-8日,6月4日入住报到,6月8日下午离会。
    地 点:广东省深圳市大梅沙附近酒店(具体地址录取后统一通知)
    三、会议内容
    环境NGO遇到的环境法律问题的分享、志愿律师办案实务交流分享、环境NGO法律风险防范、环境调查实践、解读新环保实施情况等相关内容(以最终日程为准)
    四、费 用
    会议是中心联合环助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全体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研讨会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资料费均由承办者承担,参会人员须遵守会议纪律,参加会议全部环节,提前离会将由参会者自行承担费用。
费用标准
    1.交通:机构所在地至深圳往返火车硬卧标准,也可以乘坐动车及高铁的二等座。如火车硬卧时间超过14小时,经主办方确认,可以乘坐飞机(限经济仓,同时段下折扣最低的机票)。广东深圳只报销会议期间的公共交通费用。
    2.餐饮住宿:按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规定的报销标准,由主办方提供。
    五、报名办法
    欲参加研讨会的环保NGO工作人员和环境公益志愿律师,请认真填写附件【报名回执】,于5月20日之前发电子邮件至
office@clapv.org,接到报名申请后,我中心将根据报名者的基本资料,决定录取名单并于5月22日之以邮件方式通知被录取者。
    联 系 人:杨 菲     联系电话:010-62210149
    传 真:010-62221291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二零一七年五月

附件:报名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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