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 clapv 发布时间:2015-6-3 浏览次数:3169次 信息来源:clapv
新《环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更好理解和帮助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更好发挥媒体力量,促进公众参与,实现环境正义,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将联合在北京举办“环境报导中的环境法律应用工作坊”。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承办。
工作坊将邀请来自北京市环保局、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等从事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法研究与教学的专家、学者、律师做主题讲座,并提供平台促进互动与交流。
工作坊将向各位参会代表介绍国内环境法框架体系及环境法的特点、新环保法与环境报导、我国环境标准的分类与作用、环境事件报导的环境法律问题、环境公益诉讼报导中的法律问题、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等。除了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分析交流外,工作坊还将为参会记者提供平台进行专题讨论,包括垃圾焚烧与邻避运动、环境记者使命与环境正义等专题。本次工作坊对提高记者环境法水平、掌握我国环境法发展新动态具有积极作用。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代表
对环境保护关注和愿意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力量的30名记者。
二、研讨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7日至29日。6月26日报到,6月30日离会。地点:北京。具体地点请见会议邀请函。
三、报名办法
欲参加工作坊的记者,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并于6月15日前发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会议邀请函将于6月17日前发放。
四、费用
工作坊参会人员均免会务费,代表在研讨期间的食宿、资料费和交通费由承办者承担。
联 系 单 位: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咨询和报名邮件:office@clapv.org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电话:010-62210149 13241881098 13520523058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环境法学分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