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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检举环评报告失实 环保部通报批评环评机构

发布作者: 黄婧    发布时间:2008-11-27    浏览次数:3683次   信息来源:

2006年11月3日,陈利芳到我中心来访,反映与其住宅相邻的湖南晶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给附近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我中心经研究讨论决定为陈利芳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两年的努力,两次赴现场调查,并对该厂的废水排污管道及沿岸的湘江水进行水质检测,两次向国家环保部递交检举信,日前,国家环保部对本案涉及的环评机构——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作出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罚。
    2007年1月25日至28日,我中心许可祝副主任,志愿律师周光明、杜汉章、案件助理黄婧和中央电视台记者及经济时报记者赴当地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查,通过进入工厂查看生产设施、了解工厂周围的情况,赴当地环保局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当地村民以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该厂对周围村民的环境影响情况。查明:湖南晶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望城分厂于2001年由丁字镇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引进、2002年投产,主要产品为饲料级大蒜素和富马酸亚铁。工厂投入生产之前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直至2004年,被当地环保局责令停产治理、并补办环评报告。 
    但经专家仔细阅读该补办的《湖南晶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450t/a饲料添加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现诸多专业技术问题。
    2007年5月22日,中心许可祝副主任和中央电视台记者第二次赴长沙市望城县对晶天科技公司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工厂周围采集水样、土壤样送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部分污水、土壤、地下水的氯丙烯、硫化物、COD等物质超标。
    遂我中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第三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于2007年12月4日向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递交“关于湖南晶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450t/a饲料添加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严重失实的检举信” ,指出该报告书编制依据和环境标准有重大疏漏和错误、主要污染因子选择不准确、工程生产废水的处理难以达到零排放、环评报告书中的公众参与部分存在重大缺漏和不实等问题。2008年8月18 日又依《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士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再次请求国家环境保护部对环评机构进行处理。
    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1月18日作出的环办(2008)89号“关于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对举报的内容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我中心将继续帮助陈利芳等村民对他们所受到的污染损害维权主张权利。
    相关链接见: 

    
《关于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环办〔200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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