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Center for Legal Assistance to Pollution Vict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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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发:环保需要执行力

发布作者: 陈晓    发布时间:2007-11-19    浏览次数:1161次   信息来源:人民代表报


“有远见的政治家,不光关注衣食问题的解决,而是关注整个制度的建设、体制的建设和法制的建设,用法律来解决环境问题是一个很好的手段”这是被称为中国最高政法学府的地方,在学校后面的家属楼里几间租来的民房,王灿发和他的团队就在这里,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就在这里。一个电话号码将这里与全国各地联系起来。
  最新一期的美国《时代》杂志,选出了2007年的世界英雄45名。今年的世界英雄集中于环境保护方面,因此被称为“世界环境英雄”,王灿发就是中国地区三个当选的英雄之一。
  王灿发和他的工作受到集体性的注目,这不是第一次,早在2005年,在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中,王灿发以“第一个向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学者”成为当选的五人之一。 
从教师到“社工”
  1983年,在厦门大学教书的年轻教师王灿发去北京大学进修,在听了中国早期环境法学者之一程正康讲授的环境保护法课程之后,他的命运彻底改变了。
  他隐约意识到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迟早会成为中国的忧患,而环保法可能会破解即将面临的困境。1984年,王灿发成为厦门大学第一位环境法教师。
  1985年,王灿发考入北大环境科学中心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到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环境法的教学和研究。
  当时,中国政法大学里还有其他老师与他一样致力于环境法研究,但环境法研究的前途不被看好,1998年进入最低谷,政法大学只剩下一个教环境法的老师,就是王灿发。
  他的坚持曾不被人看好,但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就是在这一年,他发起并成立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称“中心”),并开通了全国第一个向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热线电话。
  经过将近10年的发展,中心从起初只有两名老师发展到拥有300多名志愿者,并已接听热线电话1万多人次,帮助了100多个案件起诉。就是这些环境官司,让王灿发蜚声海外。令他高兴的是,现在政法大学的环境法研究所已有将近10位老师,学术水平跻身全国前列。现在我国每部环境法律、法规的出台,几乎都离不开这里的学者参与。
  中心受理的许多案件,王灿发都亲身参与,尽管现在每天都要工作16小时以上,他仍然觉得时间不够。参与环保20多年间,我国环境投诉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王灿发感到公众对于自身权益维护意识的变化,但如何让公众在法制与利益间找到平衡,这将是个长久的课题。
“环保不是喊口号”
  1995年,王灿发在《中国环境报》上看到,江苏邳州一些农民,因为附近工厂排放不达标的污水,他们所养的鱼鸭几乎死光,农民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负债累累,他们到法院状告排污单位,法院却不予受理。王灿发决定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他先后三趟到邳州搜集证据,根据审理,最后判决赔偿农民40多万元。
  正是这个事件直接促使王灿发建立中心,他意识到,这些受害者如果没有专业人员和懂环保的律师的帮助,他们将很难打赢官司,事实上,他们也没有能力去起诉。
  他开始写报告,筹钱,中心如愿成立,每天数十个热线电话的接入也让他们忙不过来。王灿发很忧心,他深知,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的环境法体系就已经比较健全,但是环境生态还在不断恶化,究其原因,是因为所制定的大量的环境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和遵守。
  我国每年发生将近50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根据1997年《刑法》第338条规定,理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到2002年的五年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到20例,大量的环境法律法规,被执行的不到10%。
  王灿发分析,造成这种问题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我国还处于环境保护为经济发展让路阶段,其二是执法不严。污染企业之所以肆无忌惮,是因为没有压力,老百姓没办法对其起诉。身为一个没有任何权力的大学老师,王灿发能做的,就是唤起公众的积极性,起诉污染企业,而最有积极性的民众正是受环境污染影响的受害者。
  王灿发认为,环保不是喊口号,如果不和人的利益结合起来,是不管用的。让受害者去状告污染企业,从而获得赔偿,他们就会有动力,污染企业同时也付出了代价,这将迫使它们采取措施治理污染,执行法律规定,这是一条良性循环的路径,也是让公众参与的具体手段和方法。
  环保需要执行力,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而王灿发找到了一个恰当的手段。如他所言:“任何问题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就很难真正解决。”
以案件促立法
  10年间,王灿发曾多次参与环境立法的起草、讨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代拟稿)、《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等。
  中心给予王灿发的经验或许是别人没有的,他可以很快地举出例子来,这对环境立法的实效性有莫大的作用。
  中心曾经接到电话,说辽宁营口有一个风力发电站,附近居民受到噪声干扰。按照过去的噪声监测的规定要求是,环境噪声监测必须在无风、无雨、无雪的状况下检测,这就很不适用,于是王灿发给国家环保总局写信,使得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一个解释,对于风力发电,要在风力正常发电的情况下检测。从而改变了规定。
  案例所带来的另一个直接的作用就是寓教于法,中心也成为学校环境法律实践基地,学生可以从中进行实践。去年学生们还通过中心去沧州进行环境调查,还有学生在昌平自己出庭办理案件,这都是王灿发感到欣慰的地方。
  中心还有一项工作,就是免费培训律师和法官。从2001年起,今年已是第7期,过去中心一共培训了律师259人,法官198人,通过培训,不仅建立起全国的环境律师网络,而且也使许多法院有了熟悉环境诉讼案件的法官。王灿发说,“我们不少案件得以胜诉,是得益于我们培训过的一些环境诉讼法官,他们使得案件的审理更加专业和公正。”
“环保不是哪一个国家的问题”
  王灿发似乎对这次获得英雄称号没有特别的惊喜,早在一个月前,他就收到《时代》杂志于10月25日晚在英国伦敦出席颁奖仪式的邀请函。他当时就婉言谢绝,他认为,学生的课程、学校的教学评估、对律师和法官的环境法律实务培训和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都比远涉重洋去出席一个开幕式重要得多。
  在他看来,西方国家对中国环保的关注并不与我们的发展相悖,环保不是哪一个国家的事,需要全世界都携起手来做,所以外国会关注中国的环境保护,中国也会关注外国的环境保护。
  曾经,王灿发和他的同学有过一次辩论,同学质疑,他说,就你这么点力量,你能改变世界?王灿发说,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尽力量,这个世界什么时候能改变?如果大家都去做,力量就增加好几倍。说到这里,王灿发发出爽朗的笑声。
  关于中心的发展,王灿发也有他的目标,这个目标并不大,在中心,帮助弱者仅仅是一种手段,所选择的案件也都是典型的、重大的和当事人特别贫穷的,只有符合这些条件,中心才受理。通过一个个典型性的诉讼,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来给其他类似的案件提供判例,这样将利于环境司法的发展,也有利于中国环境法制的发展。这就是王灿发以及他的团队朴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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